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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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发〔201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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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柳州市申报第十八批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选拔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八批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5〕122号)文件精神和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相关工作安排,现将人选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人选在全市范围内选拔,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
人选的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海外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青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是符合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发展需要,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一区一带”建设与发展等新形势新要求的急需高级专业人才。所推荐的人选原则上为本行业和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人员。对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为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长期在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倾斜。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求推荐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2)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较大创造性,达到国内、区内先进水平,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3)从事应用技术和科技开发工作的,须有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区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学科专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并获得较大社会效益;
(5)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须作出特别优异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较大贡献,在国内、区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广西第十八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附件1);
2.《广西第十八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简表》(附件2);
3.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只需对近5年来在地厅级以上期刊刊登的代表论著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其他证明材料只需复印地厅级以上奖励荣誉证书,所有附件材料均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原件,并盖公章确认;
4.电子版材料:(1)人选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扫描的PDF版;(2)《简表》的EXCEL版。
5.材料格式要求:申报材料按人选情况简表、人选申请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要求的所有电子表版材料按照“第十八批十百千人才+工作单位+姓名”的格式建立文件夹,压缩后发至lzzyjs@126.com。
联系人:李达辉;联系电话:2828543
通讯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1.《广西第十八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申报表》
2. 《广西第十八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简表》
2015年2月26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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