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审批须知
2016年起凡办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的,市区各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收齐材料、县区各单位人员由县职改办收齐材料后,统一报送到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市人社局四楼10号职改办窗口审批。
办理免试审批所需材料:
1、办理免试条件根据桂职改[2001]1号、桂职改[2004]4号、桂职改[2007]1号文件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在免试审批表的免试条件栏上写明是根据哪号文件符合哪条免试条件可以免试。
2、符合免试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见附表),并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所在单位职改部门核实并签名盖章)。
3、审核免试表先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另有主管部门的,必须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六县以下单位还需县职改办审核并加公章。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柳州市职改办
2016年4月13日
附: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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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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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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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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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试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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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
专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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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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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获何专业
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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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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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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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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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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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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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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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县区职改办)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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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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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改办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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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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