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职办〔2014〕10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各工程系列职改办,市直各单位职改办:
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开展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印件(以此件为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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