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文件
柳二轻职改字〔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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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柳州市工艺美术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西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美职改[2017]4号)和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柳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柳职办[2017]9号),现将我市2017年度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1.凡在柳州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或专业申报条件的。
2. 不在柳州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柳州市或人事档案托管在柳州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
3.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6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二)无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按照《关于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6〕3号)实施。
2.破格申报应符合所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均应在申报前经工艺美术系列职改部门审批同意。
(三)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有关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广西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要求,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7〕2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广西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04号)和《关于广西工艺美术系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复函》(桂职办〔2012〕118号)文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人员,一般不得申报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破格条件的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破格晋升申请并提交达到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推荐,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工艺美术系列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并将同意破格的批文及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到电子模版的规定的相应位置作为申报依据。
三、申报途径及要求
(一)申报途径
1.柳州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柳州市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
2.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3.中直驻柳单位或外省驻柳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道,多头申报。如选择通过柳州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委会申报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柳企业的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就驻柳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柳州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职改办备案,方可申报。
4.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柳州市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申报人所属市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柳州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柳州市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5.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以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6.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同一年度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系统规定模块上传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原则上申报材料上报至评委会后不允许补充材料。
2.继续教育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2017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
3.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材料要求
按照《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文件精神,对申报广西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4.辅助证明材料要求
(1)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单位性质。
(2)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本系列评委会同意破格申报材料及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职称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互联网登陆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址为www.gxzr.com.cn),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工艺美术系列)及电子档案模版,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要求逐项填写申报系统个人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确保清晰;
2.按照电子档案模版所列出的项目,逐项扫描录入相关附件材料(必须确保扫描的电子材料清晰可阅读);
3.破格申报人员,请在单位推荐意见中予以说明;免试人员应在电子档案中提供免试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进行审核,张榜公示,并将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签章后的文件报柳州市工艺美术系列职改办。
五、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请务必在9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柳州市工艺美术系列职改办(柳州市二轻联社工艺美术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收费
收费标准按桂价费字[2006]115号文件规定: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
七、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如自治区职改办有新的政策或要求,按新的政策或要求执行。本文及相关文件可在柳州市二轻联社网站下载,网址:http://seq.liuzhou.gov.cn/。
联系地址:柳州市龙城路3号,柳州市二轻联社工艺美术科。
联系人:李渺华
联系电话:0772—2864213
电子邮箱:eqls@163.com
附件:
1.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2.2017年度评审工艺美术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册表
柳州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3日
附件1:
《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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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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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评委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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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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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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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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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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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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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工艺美术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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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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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玉雕、木雕、石雕、微刻、牛角雕、贝雕、牙雕、竹雕刻、果核雕刻、篆刻、刻字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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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绣与染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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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线刺绣(含绣衣、剧装)、绒线刺绣、珠绣、发绣、少数民族刺绣、蓝印花布、蜡染、扎染、壮锦、云锦蜀锦、绣球、少数民族织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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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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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纱花边、编结、织毯、草编、竹编、藤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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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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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器、仿古瓷器、陶器、其他艺术陶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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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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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器、琉璃、水晶玻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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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器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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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器、漆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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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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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蓝、铁画、铜雕、铜器、锡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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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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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珠宝及少数民族首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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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木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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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作工艺、工艺家具、竹木模型、竹制工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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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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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修复、人造花、工艺画、手工玩具、灯彩、各类扇、风筝、剪刻纸、皮影、装裱、戏曲脸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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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工艺美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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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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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包装设计、VI设计、各类平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商业摄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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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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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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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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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产品、家电产品、家具、灯具、交通工具等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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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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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鞋帽设计、染织设计、整体形象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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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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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壁画设计、城市等雕塑设计、公共艺术品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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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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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传媒艺术设计、网络艺术设计、动漫画设计、影像艺术设计、UI艺术设计、数字印刷艺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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